合同到期不续签,不是用人单位一句话就能搞定。要不要给经济补偿,关键看两个因素:是谁不想续签,续签条件有没有变化。合同到期终止是劳动关系结束的常见方式,但其中的补偿规则经常被误读。
经济补偿的触发条件。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: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,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,依照本法第44条第1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。翻译成大白话:单位主动不续签,给;单位想续签但条件变差(降薪、降岗、换地点),劳动者拒绝的,给;单位维持甚至提高条件,劳动者自己不想签了,不给。
经济补偿怎么算。第47条规定,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,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。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,按1年计算;不满6个月的,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。月工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。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,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,且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。
连续两次固定期限后的特别规则。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,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,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1项、第2项规定的情形,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、订立劳动合同的,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,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。也就是说,连续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到期后,劳动者有权选择签无固定期限合同,单位必须同意。
到期不续签有什么程序要求。单位应当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是否续签。没有提前通知的,很多地方的司法实践会支持劳动者主张相应期间的工资或代通知金。到期后继续用工但没签新合同的,视为事实劳动关系,超过1个月没签书面合同的,开始计算二倍工资。
要点速览
1. 单位不续签或降低条件导致劳动者拒绝,按N补偿。
2. 维持或提高条件劳动者拒绝,不给补偿。
3. 连续两次固定期限后,劳动者可要求签无固定期限。
4. 单位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续签意向。
常见问题
问:我工龄11年,到期不续签能拿多少补偿?
答:按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11个月,工资高于当地平均3倍的按3倍且最高12个月。
问:到期继续上班没签新合同,算什么?
答:事实劳动关系,超过1个月未签书面合同的,从第2个月起算二倍工资。
问:补偿要交税吗?
答: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,不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的部分免征个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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