打官司不一定真要”打”到底。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公布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年度运行数据:过去一年全国法院诉前调解成功案件超过1000万件,相当于同期一审民商事案件收案量的四成以上。越来越多的纠纷,在进法院大门之前就解决了。
先解释一下这个机制是什么。2019年起,全国法院推行”一站式多元解纷”:当事人起诉后,法院立案前会先行引导调解——案件分流给特邀调解组织、行业调解员或驻院调解员,调解成功出具司法确认书或调解书(与判决书同等强制效力),调解不成再正式立案。
数据里几个值得注意的点。一是速度快:诉前调解案件平均处理周期约30天,而一审普通程序审理周期普遍在3-6个月,快了数倍。二是省钱:诉前调解阶段免收诉讼费,司法确认也不收费,相比动辄几千上万的诉讼费,成本差距巨大。三是自动履行率高:调解是双方谈成的结果,数据统计调解案件的自动履行率超过70%,远高于判决——毕竟”谈成的”比”判下来的”抵触情绪小得多。
案件类型上,民间借贷、买卖合同、物业服务、劳动争议、机动车交通事故五类纠纷占了调解总量的大头——这些案件事实相对清楚、标的不大,正适合调解快速化解。
对当事人来说,怎么用好这个机制?一要摆正心态:调解不是”和稀泥”,调解书同样能申请强制执行,接受合理方案不等于吃亏;二要算清账:把诉讼周期、律师费、执行风险摆进来对比,一个还款方案能两个月拿到七成,未必比判决书上的全额但两年执行不回来差;三要留心调解员的选任:可以申请更换与对方有利害关系的调解员,行业纠纷尽量选有行业背景的调解组织。
当然,调解不是万能的。涉及确认合同无效、需要明确法律规则、对方恶意拖延转移财产的案件,调解容易变成对方的缓兵之计——这时要果断要求转入诉讼程序,并同步申请财产保全。实践中也有调解员与保险、律师行业联动的新做法,比如通过律师服务平台咨询时,律师会先评估案件适不适合诉前调解、调解方案怎么谈更有利,把调解当成诉讼策略的一部分而不是对立面。
从司法政策方向看,”调解前置、繁简分流”还会继续深化。对企业来说,这意味着纠纷解决多了一条更快、更便宜的路径;对个人来说,打官司这件事,正在从”对簿公堂”变成”多元选择”。